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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卫健委到横山督导检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

发布时间:2019-11-29 14:14  浏览人数:2009

       11月26日,陕西省卫健委、陕西省妇幼保健院专家组一行4人,在榆林市卫健局、榆林市妇幼保健院有关领导的陪同下,到横山区妇幼保健院、区人民医院、红十字会医院专项督导检查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管理工作。

       督导检查组按照《全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督导检查表》对横山区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管理机构办公室(设在区妇幼保健院),从管理文件及制度、总体管理要求、空白证件储存管理要求、空白证件发放管理要求、印章管理要求、档案管理、补发管理、机构外出生的签发管理、废证管理、真伪鉴定、信息管理十一项内容进行了量化评分,随后对签发机构从管理文件及制度、宣传告知、空白证管理、印章管理、首次签发管理、换发管理、废证管理、档案管理、信息管理九个方面进行了督导检查。

       在督导反馈会上,专家们肯定了我区管理机构的工作突出特点,一是领导重视,专人管理,制度完善;二是统一印刷出生医学证明宣传单;三是及时开展了警示教育。签发机构的工作突出特点是产房出具分娩证明签发出生证,有利于风险防范。  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    

       签发机构共同存在的问题是首次签发设置前置条件,登记本、登记表填写不完整;其中区妇幼保健院补发专用章未更新。区人民医院无防盗门,资料未入档案盒,无目录,未达到永久保存条件。红十字会医院对换发概念不清,无防盗窗。建议加强业务学习,严格按照管理规范要求管理、领取、登记、签发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工作。

       区卫健局副局长尚小明做了表态发言,要把督导检查与整改提高结合起来,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加强整改落实情况的“回头看”,切实做到边检查、整边改、边提高。

         区妇幼保健院院长兼管理机构负责人余牧表态,对督导检查组提出的涉及区妇幼保健院的所有问题,一周内全部整改到位。